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十部门出台意见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十部门出台意见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央视网消息:记者今天(25日)从民政部举行的今年第一季度例行发布会上了解到,民政部等十部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做好其临时监护期间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突发事件影响等情形,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发现报告,并由民政部门对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临时监护。

  民政部门要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措施,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未成年人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措施。对生活陷入困难的,要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下落不明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及时核查未成年人身份,全力寻找其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监护缺失适龄未成年人就学保障的指导和服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治愈出院、结束隔离等恢复监护能力的,应当在提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或者相关健康医学证明的前提下,及时将未成年人接回。

中国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