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频专访丨“小切口”解决群众 身边民生“大问题”
【解说】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如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
【同期声】
实招一:进一步压实责任
王为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坚持和完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抓总、职能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督促推动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实招二:从具体问题着手
按照“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的思路,继续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维护等领域,会同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地确定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紧盯不放,抓实抓深抓出成效。
实招三:实行项目化推进
坚持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对确定的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安排、成果指标、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强化督促指导,精心组织实施,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整治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实招四:坚持开门搞整治
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公布集中整治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及时解决;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以案例明纪法、促整改。及时公布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评判。
实招五: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在推动整改纠治问题的同时,注重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足,督促盯紧制度缺失,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建立健全防范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解说】
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打伞破网”重拳出击,不断取得重大战果。面对四次全会对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提出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下一步将如何“精准”查处这些案件?
【同期声】
精准打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
刘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五处处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聚焦国家监委联合“两高”“两部”制发通知中明确的 7类重点情形,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针对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细化分类指导,突出打击重点,强化督查督办。选择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释放持续从严的强烈信号。
精准处置,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精准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做到认定精准、处置精准、不枉不纵,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衡量违纪违法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认错悔错态度等,区分不同情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不同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精准施治,着眼长效常治、推动制度建设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督促有关部门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制度体系,全面梳理、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成熟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实现“打伞破网”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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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
一领域一专项 一地域一方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了解到,聚焦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按照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的思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坚持和完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抓总、职能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督促推动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确保惠民政策落细落实。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地确定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盯住不放,抓实抓深抓出成效。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将加强整治纠治过程管控,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公布集中整治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及时解决;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以案例明纪法、促整改。通过及时公布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评判的方式,督促整改责任落实。”该负责人介绍。
在整治纠治问题的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将梳理制度规定,查找管理短板、制度漏洞等问题,推动及时出台和完善制度规定,并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监管,构建防范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中国全民网摘编:亓淦玉 |